怎样办保险

  1、以所购房产设定抵押的,您需办理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为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至还清贷款本息止,保险金额不低于借款本息之和,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贷款行,保险费用由您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交由贷款行保存。

  2、在已开办个人住房贷款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地区,如果您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时,您可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即让保险公司为您提供贷款担保,保险期限和金额与财产保险相同,保险费用由您负担。(不过目前很少采用这种担保方式,因为现在买房,只要您条件符合,开发商通常都会为您买房做担保)

   3、您可以委托贷款行代办上述保险业务。

附:(一)购房贷款所要交纳的保险费计算方式为:   

      保险期限                 费率

1-5年            1/1000 * 购房总额

5-10年            0.8/1000 * 购房总额

10-20年           0.6/1000 * 购房总额

20年              0.45/1000 * 购房总额

(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投保单》

(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二十四小时提供保险咨询,报案,查勘服务,

服务热线:95518 3327111

相关文章详见买房流程之《保险与公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