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颁布房产企业资质规定

  最近,建设部颁布第77号令,对房地产开产企业资源的认定及管理作出新的规定,为便于消费者选择和监督,现将各资质等级企业认定的条件介绍如下: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4个资质等级。
  (一)一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初、中级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
  (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6、有初、中级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7、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5、有初、中级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6、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四)四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初、中级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5、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6、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