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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这是个对我省购房者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当日省人大通过了《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保护房屋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地方法规。从2001年1月1日起,购房者可通过该法解决购房纠纷了。 另外,近来国内相继出台的涉及房屋的规章制度也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其一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各地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其二是被称为“中国最保护消费者法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中首次将维护商品房消费列入“三包范围”。 这些房地产规章制度的出台引起全国各界群众和广大媒体的广泛关注。由此八闽房网与福建经济快报社联合开展对购房过程中敏感的法律问题的调查与讨论。欢迎建设、房地产及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及消费者协会人士,法律界专家,购房者及广大网友发表你们的见解与评论。我们将从参与者中选出二十名幸运网友,赠送精美小礼品(仅限于福州市区内网友) | ||||||||||||||||||||||
| 以下是较受社会各界关注和引起争议的购房热点话题,欢迎进入相应讨论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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