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客户还款 1 、发生的次月起,每月20日之前按借款合同确定的数额归还贷款本息。 2 、经贷款行同意,您可提前归还全部贷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利息支出,还可以享受利率优惠,即在您还清贷款的当月,贷款行将以当时有贷款余额为基数,按照贷款实际使用期限对应的利率计算应付利息。 3 、如果您未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贷款行将从保证人或保险公司的保证金帐户上扣收当月应还款数额。如果您6个月未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贷款行将认定您已丧失偿债能力,并通过处理抵押或质押物、要求保证人或保险公司履行担保或保险责任等方式,追偿剩余的全部贷款本息。 4 、为节省您宝贵的时间,您可以办理建行储蓄卡并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委托贷款行按月定期代扣还款。 相关文章: |
| | | IT世界 | 房产论谈 | 电子地图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申请) | 软件下载 | 留言簿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 房产法律咨询:王华律师87620953 所有信息由网友提供 请自行核实 未经同意 不得转载 经营许可证:闽ICP证010004号;备案号:闽B2-20040083 © 八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