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抵押登记须知

抵押双方在填写本表时,必须认真阅读本“须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抵押双方负责。

一、签订购房抵押合同应当遵守《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提交证件:

1.《购房抵押登记申请表》二张。

2.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H份,复印件一份。

3.已付购房款凭证。

4.购房人、共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二份。

5.借款合同二份,抵押合同肆份,保证合同二份/开发商不可撤销承诺函。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上述的复印件由抵押权人核对无误后盖章确认。

三、填表须知:

1.表格合同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2.抵押双方的有关当事人必须亲店签章,不能由他人替代,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3.申请表中的抵押人拦由抵押人亲自签章,有配偶的,配偶在共有权人栏上签章。

抵押权利情况

榕房购字第

建筑面积

M2


(抵
围)

.


(抵
值)

元整

元整

元整

日起至 日止

日起至 日止

.
申报人

抵押权人

名称

.

 

(印章)

经办人

(签章)

电话

.

抵押人

所有权人

(签章)

 

 

(印章)

共有权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电话

.
备注:1、在该商品房输房地产预先登记后,当事人须持有关证件到登记机关输房屋所有
权证后转房屋抵押。
2、抵押双方在签订“抵押合同”、“购房抵押登记申请表”等书证材料时,抵押权
人必须监督有关当事人亲自签字、盖手印、公章等。
3、上述申报情况若与事实不符,申请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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