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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期限到后,所住的房屋如何处置 摘自: 时间:3/9/2001 | ||
某网友问: 土地使用期限到后,所住的房屋如何处置? 本网林海东律师答: 我国土地法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所以很多人以为房子买下后只 有70年产权。但我明确告诉你70年土地使用权不意味只有70年产权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 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 的房屋所有权。 根据上述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 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 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 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即使是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该幅土地,国家收 回的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简而言之就是,购买拥有产权的商品房,购买人拥有 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其所受限的只是房屋所占相应比例土地 的使用期限。但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土地使用期一般应随房屋的使 用一直延续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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