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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申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 摘自: 时间:7/21/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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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宅楼房,是指由政府房管部门直接管理和由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单元式住宅楼房,包括新建楼和已住用的楼房。但简易房、危险房、违章建筑和近期需拆除,产权有争议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的楼房,不在此列,除此之外,有自管公有住宅楼房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房管部门,均可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 凡是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均可向所在单位或现在房产权单位申请购买公有住宅楼房。新楼房和腾空的旧楼房,应优先出售给住房困难户。一般说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实行限量,购房人新购住房与原住房(包括承租公房、自有私房)建筑面积数额相加,按家庭人口计算,一般标准为人均19平方米,特殊情况放宽到3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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